【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19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0219531号;粤房地共证字第0004210号
聂健明、聂健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785001016GB00283F00010001
沙湖镇远兴路
公告单位:欧亚国际官网 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