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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如何划分?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交通不便、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汛洲村、柘林镇西澳村;江门台山市上川岛、下川岛;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荷包岛和万山各海岛;湛江市硇洲岛、东头山岛,徐闻县冬松岛、北莉岛、六极岛;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锡场、半江3个镇和新港镇的半坑、双田、龙镇、斗背、樟下、青溪、晓洞、杨梅、李田等9个行政村等海岛、大型水库库区,划定为土葬改革区。除此之外,全省其他行政区域为火葬区,应当实行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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