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欧亚国际官网 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欧亚国际官网 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粤府函〔2017〕272号,以下简称《方案》)、《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粤农农〔2019〕329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2019年已验收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要求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74号)和省、市有关加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以下简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329号)
2.关于印发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地力培肥技术模式和项目移交及后期管护协议书(模板)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477号)
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4.转发关于印发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地力培肥技术模式和项目移交及后期管护协议书(模板)的通知
5.粤农农函〔2020〕74号(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落实2019年已验收垦造水田省级项目后期管护要求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机制,对全省已建成验收的垦造水田项目持续跟踪管护、提升地力、落实种植,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四、主要内容
《管护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原则要求。明确管理、监督部门,确定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压实责任,专项管护;规模经营,确保实效。
第三部分是垦造水田项目移交。包括基础设施、种植和地力管护移交。垦造水田项目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基础设施移交手续,签订项目三方管护协议。管护协议生效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与镇级政府进行管护交接,由镇级政府组织、指导和监管项目种植和地力管护。
第四部分是管护期限和内容。明确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期限不低于6年,要进行基础设施管护、种植管护和地力培肥管护。
基础设施日常管护责任人为土地承包经营者,对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严重破坏,由当地村委提出申请,在镇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维护。
种植管护、地力培肥管护责任人均为土地承包经营者,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技术指导下进行管护。
第五部分是管护经费及来源。包括管护经费类型、资金来源、管护经费标准的确定和资金管理。
管护经费类型:包括种植水稻收益降低补偿费、土地承包权人激励补贴、地力培肥补贴和工作经费。
管护经费来源:包括项目垦造成本、县级水田指标分成收益、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灾毁复垦和救灾复产资金、部门预算以及完成约束性任务之后的涉农资金统筹等。
管护经费标准:土地承包权人激励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500元,种植水稻收益降低补偿费、地力培肥补贴和工作经费具体补贴标准由市政府研究确定。
管护经费资金管理,由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管护经费使用办法。
第六部分是项目管理。包括培肥计划、项目验收、管护补助的申报、项目指导和资金拨付。
第七部分是组织保障和监督。明确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各镇(街)、项目地块管护责任人等主体的责任分工。加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的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和工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