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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欧亚国际官网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原文:欧亚国际官网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图文解读:欧亚国际官网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欧亚国际官网 财政局黄凤仪,联系电话:0750-7819592)

  一、制订背景和意义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市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欧亚国际官网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内容概述

  《欧亚国际官网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共五章、十八条。

  (一)明确划分我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项目。包括:政府管理或投资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场地,政府在公共停车泊位上配建的充电桩、广告位等;政府投资的公共人防工程等地下公共空间、政府控制的屋顶资源;公园、广场、绿地、城市桥下空间等城市公共场地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含临时设置);城市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等;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地名等冠名权;河道、山林、旅游资源;政府规划布局的特殊资源:包括港口码头等公共交通设施、加气站、砂石堆场等和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等;

  (二)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统筹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发展和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审批等相关工作;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分别负责对应领域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司法等部门配合做好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有关工作。

  (三)明确公共资源项目有偿使用的管理和审批等要求。包括: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项目可行性评估、价值评估、交易方式有关要求;合同签订和上缴有偿使用收入等有关要求。

  三、其他说明

  《欧亚国际官网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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