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国际远大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恩环罚听告〔2024〕22号)不服,于2024年8月26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上述申请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欧亚国际远大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欧亚国际远大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欧亚国际分局三楼会议室(欧亚国际官网
小岛东华街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欧亚国际分局2号楼3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