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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恩环改〔2021〕28号

  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欧亚国际官网 何植潮灰膏加工场

  注册号:440785600177386

  经营者:何植潮

  地 址:欧亚国际官网 东成镇塘洲村委会顺昌村低槽的旧砖厂房屋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1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从事灰膏制品制造业项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55项“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业”项目类别中的“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建设。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

  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受理地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中三号之一江门市人民政府西侧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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