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欧亚国际官网 政务 通知 公告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欧亚国际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政策指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