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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国际人社@你来看看这些就业创业政策啦!

促进就业政策

(一)求职创业补贴。江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1&bzzkdm=BT_QZCYBT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300//月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191//月;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82//月。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1.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单一险种的,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rsfw.jiangmen.cn/Jmqyfwpt/ids/trsIdsCallback.do?itemcode=TE440700699781540030511004004

2.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1&bzzkdm=BT_LHJYSBBT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100%的个人实际缴纳社保费补贴,最长可申领2年。

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rsfw.jiangmen.cn/Jmqyfwpt/ids/trsIdsCallback.do?itemcode=J2025012603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补贴标准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实给予劳动者补贴;补贴标准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劳动者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XCGYXGWBT


(五)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每月可按实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可申领3年。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XNJYKNRYSBBT


(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月可按实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可申领2年。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XWQYSBBT


(七)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可申领3年。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GYXGWBT


(八)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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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每招用1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助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定期获取并核验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人员信息,审核后向企业发送确认信息,经企业回复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请留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送的确认信息】,按要求回复确认信息即可。


(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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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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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工补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按规定为新招用人员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可按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rsfw.jiangmen.cn/Jmqyfwpt/ids/trsIdsCallback.do?itemcode=J2025012602


促进创业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和回国创业华侨等创办初创企业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创业资助。

1.回国创业华侨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rsfw.jiangmen.cn/Jmqyfwpt/ids/trsIdsCallback.do?itemcode=TE440700699781540030511004002&);

2.其他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1&bzzkdm=BT_YCXCYZZ


(二)创业租金补贴。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和回国创业华侨等创办初创企业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每年度最高6000元补贴,累计申领时间不超过3年。

1.回国创业华侨人员申请创业租金补贴,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rsfw.jiangmen.cn/Jmqyfwpt/ids/trsIdsCallback.do?itemcode=TE440700699781540030511004003&);

2.其他人员申请创业租金补贴,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1&bzzkdm=BT_CYZJBT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招用员工,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本企业就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按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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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可申请个人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且给予部分贴息。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GRCYDBDKTX);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XWQYCYDBDKTX


其他配套政策

(一)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被安排在我市就业。每人每月按10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1&bzzkdm=BT_DWQQNJYJHSHBZ


  1. 职业介绍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照每人4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请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ls=tpsv2&bae797=02&bzzkdm=BT_ZYJSBT


(三)劳务协作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非本市户籍劳动力到我市重点用工企业就业,被介绍劳动者之前没有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被介绍劳动者在我市重点用工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4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同一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请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rsfw.jiangmen.cn/Jmqyfwpt/ids/trsIdsCallback.do?itemcode=J20250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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