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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江门赛区)暨2024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2024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现将通知要求和报名流程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引领,湾区筑梦

  二、市赛组成

  (一)市赛分为行业赛和港澳赛两大部分。同一企业在行业赛和港澳赛中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二)市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项目参赛。

  (三)本次市赛的报名和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进入市赛决赛阶段的企业,现场路演可采用VCR展示或PPT介绍等形式,不做硬性要求,制作成本由企业自理。

  三、参赛条件

  (一)行业赛

  1.企业为江门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做要求,市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对往届市赛获奖企业的同一获奖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得参与本届市赛。对2020年之前参加市赛获奖的,并承担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逾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参与本届市赛。

  (二)港澳赛

  港澳赛面向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征集符合以下参赛条件的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报名参赛。

  1.初创企业:注册在港澳地区的企业或者在江门市内注册的港澳出资或参股企业,且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以营业执照信息为主);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创客团队:截至报名时间前尚未注册企业,并有意在江门市落地孵化,具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完整的创业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报名人须为团队主要负责人,且是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的港澳青年,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港澳高校在读生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居民,以2024年12月31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四、报名流程

  (一)行业赛报名

  1.报名方式: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2.注册截止日期:2024年7月15日。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0日。

  (二)港澳赛报名

  1.报名方式: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或团队需通过“江门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且同时将完整的参赛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大赛承办单位,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市赛小程序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

  3.参赛项目确认及初审:由大赛承办单位对报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并将结果汇总推荐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4.港澳赛入围复赛项目须于2024年8月15日(含)之前,在江门市内注册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信息为主),否则视为放弃晋级复赛的权利。港澳赛参赛企业只参加市赛流程,不逐级推荐参加省赛或国赛。

  (三)赛事安排

序号

赛事安排

赛事时间

1

市赛动员宣讲及培训

5-6月

2

参赛报名

即日起至7月20日

3

初赛

7月中下旬

4

复赛培训

8月上旬

5

复赛(现场路演)

8月中旬

6

企业守法经营调查

8月下旬

7

现场实地考察

8月下旬

8

创新成果展

8月下旬

9

入围国赛项目跟踪辅导

9月

10

市赛决赛(现场路演)

10月中旬

11

赛后跟踪对接服务

10-11月

  五、奖项设置

  全程参与市赛并获奖的项目将授予相应的证书和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无偿资助:

  (一)成长企业组

  特等奖1名,100万元;

  一等奖2名,各50万元;

  二等奖3名,各40万元;

  三等奖10名,各30万元;

  优胜奖4名,无扶持资金;

  (二)初创企业组

  一等奖1名,40万元;

  二等奖3名,各20万元;

  三等奖5名,各10万元;

  优胜奖若干(港澳赛优秀项目),无扶持资金;

  (三)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成立不超过10年,并获得申报当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在孵企业;

  注:对已参加往届江门市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其参赛成绩等次未取得突破的,不予以财政资金补助。

  特此通知。


  (联系人: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林小琪,电话:3862813;黄颖杰,电话:8221826

  欧亚国际官网 科工商务局 袁梓荃,电话:781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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