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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市场监管执法处字〔2017〕29号 欧亚国际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欧亚国际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恩市场监管执法处字〔2017〕29号
当事人:欧亚国际官网 横陂供销社春俞农资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398056660P,类型:集体所有制,营业场所:欧亚国际官网 横陂镇横陂圩北三区16号,负责人:郑*俞,成立日期:2014年06月09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零售:化肥、农药(不含杀鼠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系电话:1857500****,邮编:529400。
负责人:郑*俞,男性,现年32周岁,汉族,住址:广东省欧亚国际官网 恩城良种场**二巷*号,公民身份号码:4407851984********。
2017年8月22日,我局联同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抽检人员依法对位于欧亚国际官网 横陂镇横陂圩北三区16号的欧亚国际官网 横陂供销社春俞农资店销售的化肥进行抽样送检,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喜丰牌锌硼酸复合肥料”检验为不合格,报告编号:(2017-310)GDGS03-185。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1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我局于2017年9月18日经梁智颖副局长批准予以立案。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5月13日从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外包装标注有“喜丰”商标的喜丰牌锌硼酸复合肥料,规格:总养分≥43%,水溶性磷固化差异率≥20%,配合式18-10-15,氨挥发抑制率≥10%,锌硼酸≥900mg/kg,纯硫酸钾型,净含量40kg,生产商: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鹿寨县鹿寨镇金鸡路,当事人购进上述化肥用于销售。2017年8月22日,我局联同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喜丰牌锌硼酸复合肥料进行抽检,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上述化肥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单一养分(N)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绝对值(%)和氯离子(%)不符合样本合格要求(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17-310)GDGS03-185)。2017年9月18日我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上述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化肥1吨,共25包,每包净含量40kg,进货价为136元/包,合计3400元;销售价为145元/包,货值金额合计3625元,利润为9元/包,已销售5包,还有20包没有销售出去,获得违法所得合计45元。
以上事实,有经证据提供人签名确认的现场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销售结算汇总表复印件、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2017-310)GDGS03-185及询问(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并能互相印证。
2017年11月2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欧亚国际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恩市场监管执法告字〔2017〕29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化肥产品;
二、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喜丰牌”锌硼酸复合肥料20包;
三、没收违法所得45元;
四、处以3625元的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367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江门市欧亚国际官网 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行政处罚)规定的方式,到指定的工商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上述处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欧亚国际-欧亚国际官网 或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江门市欧亚国际官网 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行政处罚)
欧亚国际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