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超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欧亚国际分公司)
当事人:广州市超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欧亚国际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7N58XBXQ
2024年3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于2023年7月13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本局遂于2024年3月18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4月14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期间,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期限(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于2023年7月13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企业情况等。
2024年4月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欧亚国际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恩市监罚告〔2024〕23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市场主体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情节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纳书(电子)》规定的方式,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或者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缴纳方式为:微信/支付宝“扫一扫”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上述处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欧亚国际-欧亚国际官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欧亚国际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