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街道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组成单位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市人大常委会恩城街道工委主任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委员
街道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成 员:市人大常委会恩城街道工委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组成单位
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村农业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司法所、自然资源所、中心小学、新塘派出所、河南市场监管所、城区市场监管所、锦江市场监管所、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侨联会。
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大政方针、重大战略和 重大改革,统筹领导各项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具体由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处理),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和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中共恩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