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属地镇(街)或市医保中心反馈。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示期为5日)
市医保中心举报电话:0750-781627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序号 | 拟救助对象姓名 | 家庭所在村(居) | 家庭人数 | 拟救助对象类型 | 拟救助金额(元) |
1 | 吴月媚 | 东成镇下绵湖村委会 | 共同生活成员3人 | 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 | 60416.39 |
2 | 梁梓瑶 | 恩城街道飞鹅塘社区 | 共同生活成员3人 | 0-14周岁“两病”儿童 | 367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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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